福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7发件人:消息来源:医学健康系

No.1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妇幼保健院辅助岗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2021年3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辅助岗位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No.2报名时间与方式

在线投递简历,本次招聘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邮寄资料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等方式均无效。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思明区镇海路10号)1号楼1楼门诊大厅左侧报名室

(三)联系方式:0592-2663689 邹老师

(四)报名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者,不予受理。

①《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个人详细简历

③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⑤岗位所需的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

(五)报考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发现,招聘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No.3合同待遇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2021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21年3月12日)前(含报名截止日)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参加面试前,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证明。

(三)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1年3月12日),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No.4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92-2663689 邹老师